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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县:发挥统计分析“能参善谋”作用 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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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贯通运用‘四种形态’处置1607人次,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2.7%,第二种形态占22.1%,第三种形态占2.4%,第四种形态占2.8%,监督执纪由‘惩治极少数’向‘管住大多数’拓展……”近日,曹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,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整体情况、主要特点进行全方位梳理分析,一组组数据,一个个变化,成为曹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统计数据,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数据支持的真实写照。

去年以来,曹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“大数据”的集中优势,牢固树立“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”的意识,把握统计人员素养、统计数据审核、统计成果运用三个关键,做实统计分析“后半篇文章”,为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。

在统计分析过程中,曹县纪委监委将统计人员业务素养作为统计分析的基础,采用集中培训、业务小讲堂、专题指导等方式,深入学习党规党纪、法律法规、纪检监察业务和统计专业知识,准确理解把握纪检监察统计系统指标、重点项目规范填报、文书规范撰写等要求,确保基础收录数据材料准确规范。

“严把数据‘入口关’,是提升案管统计分析规范化的关键环节。”曹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朱淑媛说道,坚持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的统计原则,通过配备统计人员AB岗,明确专人负责数据采集、统计、报送、分析等工作,严格实行“录查同步、双重审核”工作机制,发现错误即时纠改,确保数据应录尽录、精准填报。

“统计分析不是终点,指导实践才是目的,只有注重对统计分析结果的转化运用,才能让这些数据发挥作用、派上用场。”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运用月分析、季对比、年通报等方式,对县纪委监委机关、各派驻(出)机构和镇街纪委的日常监督、问题线索、审查调查等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、对比分析,描画出数据增降态势,总结分布特点,结合现状分析原因,提出解决问题的应对策略。截至目前,曹县纪委监委共形成24篇常规统计分析报告,5篇专项统计分析报告。

下一步,曹县纪委监委将立足日常工作实际,综合运用数据统计分析功能,持续推动统计分析报告成果转化,对关键人群、重点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等进行分析,总结规律、查找根源、提出治理对策,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,积极推动建议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,发挥好案管统计分析“参谋助手”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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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纪委监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