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陶:“室组地”联动 提升办案质效
“真心感谢区纪委给我澄清正名,这等于还了我清白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一定会带领群众大力发展集体经济,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……”定陶区半堤镇张楼村支部书记张自成在信访工作研讨交流会上说到。这是定陶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运用“室组地”联合办案机制,化解村内信访积案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对相关人员进行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的一个实践案例。
近年来,定陶区纪委监委为有效破解镇街纪委调查力量不足、业务不精等难题,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运用“室组地”联合办案机制,整合区镇纪检监察力量,攥指成拳,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制订印发了《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监委“室、组、地”联合办案工作方案(试行)》,成立室、组、地联合办案工作领导小组,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,班子成员任成员。将6个纪检监察室、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、11个镇(街)纪(工)委划分成6个联合工作区。按照启动、分办、承办、督导的实施步骤,积极协同配合,扎实开展工作,形成“1+1>2”的工作合力,推动“室组地”联合办案工作走深走实。
“‘室组地 ’联合办案不仅提升了办案质效,也成为纪检监察干部最好的实战‘练兵场 ’。下一步,我们将依托‘室组地 ’联合办案机制,实现案件查办、问题查找、原因剖析一体推进。在案件办结后,常态化开展‘复盘分析’,研讨办案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和制度性、机制性梗阻,用活纪检监察建议,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促改,实现查处一案、警示一批、教育一片、整改一方的良好效果。”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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